沧州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调研、督导、监控和评估工作的具有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教辅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完善学校内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的规章制度。
二、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实践,制定和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三、协助教务处进行定期及专项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四、负责校级教学质量督导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校级教学质量监控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做好教学督导工作,保障教学督导按规定履行职责。
五、负责校、系两级听课制度的落实与听课情况的检查,完成教学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评估工作。
六、做好学生信息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及时收集和处理学生信息员反映的教学管理信息。
七、组织实施学校教学工作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建立常态数据监控制度,完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填报工作。
八、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九、协助教务处进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下设教学质量监控科、教学质量评估科两个科室,各科室工作职责如下:
教学质量监控科
1.负责完善学校内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的各项规章制度;
2.拟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做好科室工作总结;
3.加强校级教学督导队伍和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
4.负责组织校级教学督导组对本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调研、指导、咨询;
5.负责指导教学信息员工作,定期聘任学校教学信息员,并负责组织教学信息员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反馈、评价;
6.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教学环节质量、教学文件、毕业论文(设计)、教风、学风、考风等检查评比工作;
7.收集、整理校级教学督导和教学信息员的反馈信息,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
8.组织实施对校级教学督导队伍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与考核;
9.做好教学质量监控资料的整理、归档;
10.完成学校党委和中心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质量评估科
1.拟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做好科室工作总结;
2.组织实施学校教学工作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建立常态数据监控、分析制度;
3.完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填报工作;
4.协助评建办收集完善教学评估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学评估的方针政策,了解高等学校评估工作的最新动态;5.协助评建办开展校内教学评估工作;
6.撰写本科教学质量年度分析报告;
7.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分析、报告等资料的整理、归档;
8.做好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网站的信息公开与同步;
9.协助教务处进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和中心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