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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4-05-08 阅读:

各学院:

为加快教学改革和创新发展,狠抓政策措施落实成效,更好地迎接2024年审核评估,学校决定于5月20日至24日进行教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聚焦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望各学院认真梳理相关建设情况,组织人员做好工作总结、材料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20日(星期一)—24日(星期五)

二、检查形式

由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校级教学督导及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听课巡课、调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三、检查程序

(一)检查组听取汇报

学院负责人准备5分钟的工作汇报(配PPT),主要围绕检查内容汇报建设情况及特色亮点。

(二)实地考察、调阅材料

检查组分头到各学院进行实地考察座谈,并对各学院教学工作资料分项进行具体检查。

1.各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重点围绕一流课程与一流专业及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建设过程、建设成效进行汇报。向被检查学院进行意见集中反馈。

2.围绕此次检查的三个重点,本次中期检查仍采取打分制,作为年终教学质量管理优秀单位的重要依据。

四、检查指标及评分表附后。

五、检查总体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中期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准备,5月8日-17日为学院自查阶段,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完善。

(二)各组负责人要认真按照教学检查的内容完成各项检查任务,客观评分,并将检查结果以及反馈情况形成总结,督促整改。

(三)每组由5名成员组成,表中第一位为组长,负责协调检查时间、分配检查任务、代表检查组向被检查学院反馈等事宜。检查完毕后各专家组指定人员收齐记录本,同时向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提交电子版工作总结。

                               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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