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文件
质监发〔2025〕3号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
中期教学质量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校级公共教研室:
为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形成校院两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切实提升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本学期中期教学质量督导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5月6日至9日(第10周)各院系自查,5月12日至16日(第11周)学校集中检查,分组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检查指标见附件2,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学运行
1.教师教学情况,包含教师是否按时到岗授课、精神状态、课堂教学中的意识形态等问题。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对照课程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即教学日历),检查教师是否按照预定进度开展教学。
2.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学生出勤(到课率、迟到人数)、课堂纪律(抬头率、师生互动、前排就坐率等)情况。
3.教学环境情况,检查教学设备运行、教室及周边环境卫生情况。
(二)教学文件与资料管理
1.各学院、校级公共教研室提供本学年两个学期开出的所有课程、课程大纲和任课教师清单。
2.课程教学大纲(2024版)的编制情况。
3.本学期课程任务书下达、教学日历的填写、提交及审核情况。
4.结合课程大纲、教学日历、“课程思政”要求,检查本学期教案、课件。
(注:各院系、校级公共教研室在自查环节按本学期承担课程总数10%比例推选出优秀教案和课件,一人担任多门课程教师只推荐一门课程,于5月16日之前上报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统一参加学校评奖。)
5.本学年试卷、作业及其他过程性考核材料归档情况。
(三)实践教学
1.本学年实习、实训教学情况,实验教学开展情况,检查实习基地建设及学生实习档案、实验报告等材料。
2.本学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了解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等环节的执行情况。
(四)教学质量保障
1.本学期的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导师制、听评课制度等执行情况。
2.院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建设情况,包含制度建设、组织保障、运行过程、结果运用、保障措施等方面,以及实验室安全、质量文化体系与学科特点的结合情况。
3.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与反馈情况。整理归档院系教学督导听课记录、督导计划、总结等材料的情况;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情况;收集学生教学信息员对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反馈以及处理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
各院系、校级公共教研室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制定详细的自查方案,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组织校院(系)两级教学督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等分组对各院系、校级公共教研室教学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检查方式包括听课巡课、查阅教学文档、访谈、召开座谈会等。
(三)教学信息员反馈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组织教学信息员收集梳理学生对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院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检查任务。各院系、校级公共教研室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情况。
(二)严格检查,注重实效
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要求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开展各项检查工作。要注重发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或改进的有效措施,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持续改进
请各院系、校级公共教研室于5月12日前提交自查方案、自查报告电子扫描版;学校督导组认真梳理集中检查结果,5月23日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和评价结果(附件3)电子扫描版;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汇总评价结果予以及时反馈并监督定期整改,形成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邮箱:czsy_zljk@163.com。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5年4月22日